为什麽那天我要这麽做,说实话我也没有答案。人总是Ai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,不顾後果也无所谓原因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来得b我晚,看到我坐到对面,明显有些局促,在犹豫要不要换位置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那会儿我也很担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不知道为什麽,她还是选择坐到了我对面。我猜测可能是因为她看见我孤身一人,这样就不用一整天被我恶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那天,我格外地打扮收拾了自己。我穿了一身bAng球服,戴了耳环,两只手都戴了戒指,左手戴在食指上,右手戴在小拇指上。我踩着一双匡威鞋,鞋子是蓝sE的,衣服是绿sE的。我还戴了一只吊坠项链,项链上面是我最喜欢的锤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锤子是《肖申克的救赎》里用於越狱的那只小锤子,那只藏进《圣经》里,安迪用於一点一点挖出一条生路的小锤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喷了香水,手腕上和脖子上都额外喷了点。我修了眉毛,然後又刮了胡子。我甚至把手指上的汗毛一并给剃了,然後破天荒借了别人的面膜来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全在那天之前的晚上做完的,弄到後面我都有点不明白为什麽要这麽忙活了,只是单纯觉得假如有这麽一个机会能拿来捯饰捯饰自己也挺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我做了那麽多,可是那天早晨,她以来,我还是觉得相形见绌。我b她还是差得太远了,简直像是东施效颦一样远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又发现,她好像也压根不带正眼看我,或许她一直就没用正眼看过我,一直以来都只是我自个在和自个较劲,是我自己在和自己玩呢。

        一GU熟悉的感觉席卷而来。我又一厢情愿了,我又失望了。虽然我已经习惯了,可还是觉得这怎麽这麽难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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