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也确确实实的不能去。
崇岭很清楚,路远琛如果决定和自己在一起,调查自己是必然的。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,没办法,崇岭无法毁尸灭迹。但至少,他需要做到以后被问起的时候,能挺直胸脯说一句:以前我是很混蛋没错,可自从遇见了你,别人对我而言,就再没有任何吸引力了。
下班。
崇岭扫了辆共享单车,准备去健身房,他需要借助运动消消火。
晚高峰的京城是最热闹的时候,甚至无法单用“热闹”两个字去概括其人多车多的程度了。看见挤满无数干道的车流,在道路上缓慢的行驶,看见街道上的人头攒动,地铁口的人潮,只会让人心中不由自主地产生一个疑问:这个城市是怎么挤下这么多人的?
鲜艳的暖色夕阳,逐渐地染红了天空,也染红了整座城市。
崇岭哼着歌,灵活地穿行在人与车之间。
他心里思考着晚饭的事情,不经意朝街上看了一眼,旋即眯起眼。
这辆停在最前面的黑色保时捷……好像是路远琛的车子啊?
崇岭停下单车,左右看了一圈,最后在一间酒吧前发现了路远琛的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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