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耕的这个法子,是默咄把奚族封给拉达米珠,作为她的领地。
这是非常符合规矩的,哪怕是大唐,皇帝也可以把某某县,指为某某公主的“脂粉地”。从那以后,这个县的赋税,就全落在公主的手里了。
突厥也有类似的制度,只是一般情况下,是划归一些部族给公主,而不是像奚族这样的羁縻之地——没错,尽管奚族向突厥称臣,但其自身还是有很大的独~立性的。突厥对奚族的统治,和以前的大周差不多。
现在奚族成了拉达米珠的领地,首先,那帮子突厥人就不敢再抢掠奚人了——奚地都是公主的财产,你抢掠奚族,那不就是抢公主的财产吗?
还有另外一桩好处,降低奚人的反感。
别看奚族契丹和突厥的风俗差不多,但史上三家可是有着血海深仇,互相攻伐不断。也就是最近一两百年,奚族和契丹才化敌为友,互相通婚,但他们对突厥依旧有很深的成见。
现在拉达米珠为突厥统治奚族的代表,她不仅是默咄的女儿,还是大周的平阳郡主,崔耕的老婆,毫无疑问,这会让奚人的心里好受许多。
当然了,崔耕和武懿宗的谋划也在于此。
拉达米珠是崔耕的老婆啊,拉达米珠的东西,不就是崔耕的东西吗?
只要默咄答应了此事,这奚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又属于大周了。
虽然这个说法有自欺欺人之嫌,但崔耕只凭三寸不烂之舌就做成这件事,已经足够对大周交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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